2019/01/10  恆生永續公司法專欄8-大同不打自招,董事會對華映違法背書保證


恆生永續公司法專欄8-大同不打自招,董事會對華映違法背書保證

 華映百慕達質押華映科技股票比例圖
 

日前我以大同校友總會理事長身分,召開記者會指控大同董事會對華映違法背書保證20億元乙事,大同董事會始終沒有回應,反而是由大同公司發布重訊澄清華映子公司「華映百慕達」沒有被掏空,並揚言對不實言論提告。

 

我原來的質疑是:104年至106年,大同董事會通過對華映背書保證額度分別為30億元、60億元、60億元,華映提供的擔保品均為「華映百慕達100%股權」,聲稱價值分別為108.9億元、101.4億元、175.5億元。

而到了107年11月董事會通過對華映背書保證額度60億元,為什麼擔保品要捨棄108年1月聲稱仍有169億元價值的「華映百慕達股權」、卻變更為「華映龍潭及楊梅廠設備設定30.8億元」呢?又為什麼「華映設備僅設定30.8億元擔保」,董事會卻通過對華映背書保證額度60億元呢?

結果大同畫錯重點的重訊,給了我重大靈感:「華映百慕達帳上主要資產為按權益法認列之華映科技股權」,原來答案是在大陸「華映科技」!於是,我從百度「華映科技」的歷年公告發現,華映百慕達早已將所持「華映科技」股份99.82%拿去質押,亦即華映百慕達真實的價值應該只有其所宣稱的0.18%。而大同董事會竟然未清查華映百慕達股權的真實價值,竟然同意以該股權作擔保為華映背書保證至少30億元至60億元。

「華映科技」於2018年12月公告說:「華映百慕達持有華映科技股份總數為729,289,715股,其中用於質押的股份累計為728,000,000股(均為場外質押),質押股份數占其持有華映科技股份數的99.82%。上述股份可能面臨強制平倉風險,進而可能導致公司控股股東和實際控制人變更。」(我也找出所有的受質人,均為大陸公司)。

由於大同董事會未清查擔保品的真實價值,違法對華映背書保證,被債權銀行就大同公司所提供的20億元存單行使質權抵銷;如果大同公司最終不獲清償或是清償不足額,當時通過對華映背書保證的董事會成員,難道不用負連帶清償責任嗎?且已涉嫌違反證券交易法第171條:公司董事,以直接或間接方式,使公司為不利益之交易,且不合營業常規,致公司遭受重大損害,應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,得併科新臺幣一千萬元以上二億元以下罰金。

(本文作者為恆生永續發展顧問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)

(工商時報)